| 遊戲規則 | >>遊戲種類 |
1) 火力:
跟據香港火器及彈藥條例, 所有能發射兩焦耳或以上之射彈、子彈或投射物的任何東西
一律列為槍械及火器, 必須領有由警務處發出之槍械或彈藥的管有權牌照或經營人牌照
方可收藏及使用,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即屬犯罪, 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, 可處罰款
$100000及監禁14年.而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或彈藥, 即任何人管有槍械或彈藥,
意圖用以危害生命,或意圖使他人能用以危害生命, 即屬犯罪, 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,
可處終身監禁.
本場內嚴禁攜帶, 裝備及使用超越香港法例所容許之兩焦耳或以上之槍械, 為確保各客人
之安全及公平遊戲, 本場設有測試儀器會對客人所帶入本場之氣槍進行檢驗, 如發現有超過
發例所容許之火力, 本場必報警辦理, 為使各客人有一天愉快的WARGAME, 敬請各客人尊守.
而本場內所出租之電動氣槍皆為原廠火力(0.8-0.9焦耳), 為確保遊戲在公平原則下進行,
所有客人自攜入場之氣槍如超過原廠火力便被列入"改裝組", 除非得"原裝組"全部人同意,
否則不能與"原裝組"共同進行遊戲.
2) 中槍死及投降
-中槍死的定義為身體任何部份被BB彈擊中皆列為中彈死亡, 而中彈死亡者於該場遊戲已經完結,
必須高舉武器並高呼"死"步出戰場, 等待下場遊戲開始.
-投降的定義為相方於戰場上對戰, 不限中槍數量及次數, 如某人中槍太多受不了或武器無法繼續
使用, 便高舉武器並高呼"死"步出戰場, 等待下場遊戲開始. 除非大部份人要求及同意,
否則本場導師均以"中槍死"為遊戲規則.